中文簡體ENGLISH

企业动态
company NEWS

详情detail

發布日期

2018/6/8

内容

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(副产品)项目

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2006[28]号)和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(2018年修改)》(省政府令第36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。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、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、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。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名称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(副产品)项目。

2、建设单位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。

3、项目性质:扩建。

4、建设地点: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99号。

5、项目建设规模:项目主要采用天然药材、乙醇、水为原料,经过提炼、除杂、酶解、干燥等技术或工艺,购置提取罐、离心机、浓缩器、酶解罐等国产设备。项目建成后,形成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副产物能力。其中提取物包括食品类(肽粉)(产品代号:GF159)100吨/年;食品类(蛋白粉)(产品代号:GF157)、食品类(肽粉)(产品代号:GF157APE)、食品类(醣类)(产品代号:GF157APS)共50吨/年,并且产品代号GF159的食品类(肽粉)的原料为核桃,生产前需先将仁进行压榨,此过程产生食用植物油副产物。产品具有降血脂、增强记忆力、抗疲劳、抗雾霾等功效。利用原有土地、原有厂房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表1  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

环境

要素

保护对象

方位

与厂界最近距离(m)

规模

保护级别

空气

红丰社区杨树河

W

36

约170户

空气环境二级

星光社区e世纪长岛绿园

W

320

约150户

红丰社区

S

400

约70户

红旗社区

SE

480

约200户

胡桥社区

E

510

约300户

星光社区红枫苑

SW

640

约1000户

横塘社区

NW

720

约200户

工农社区

N

790

约1500户

双林社区

E

1200

约2000户

费庄社区

NE

2100

约1000户

红丰社区杨树河

W

36

约170户

声环境2类,沿红丰路第一排为4a类

厂界

--

--

--

南侧、西侧4a类其它2类

亭址港

E

紧邻

宽约20m,

工业用水区

水环境Ⅳ类

 
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
1、废水

项目各类生产、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GB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三级标准后,纳入区域污水管网,送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,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。

2、地下水

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,生产废水均有效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,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企业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,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。此外,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也须做好防渗措施,并设置截流沟。在做好以上措施的情况下,类比同类企业,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。

3、废气

项目乙醇、粉尘等废气通过收集、治理达到GB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中的二级标准等相应排放标准排放。

经预测分析,本项目投产后,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。本项目实施前后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,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GB3095-19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等相应标准要求。

4、噪声

项目营运后,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,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的相应标准;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。

5、固体废物

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,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。

6、环境风险

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排放。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,将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。
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

1、废水治理措施: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、污分流制;生产、生活污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纳管标准后,废水纳管排放。

2、地下水治理措施:废水处理池:根据HJ610-2016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》,项目可采取分区防控措施,采取防渗措施,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≥6.0m,K≤1×10-7cm/s。危废暂存间: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≥1.5m,K≤1×10-7cm/s;生产厂房:一般地面硬化。

3、废气治理措施:

喷雾干燥废气与浓缩不凝废气,配套设置完善的废气收集系统,各类工艺废气经分质收集后,根据废气特性采用旋风除尘、水喷淋等处理措施予以处理,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。

4、噪声治理措施: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,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、降噪措施,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,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。

5、固体废物处理措施: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,不外排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。

6、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: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、运输、储存、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,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,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,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,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。
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根据环境影响报告的初步分析,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,也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,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,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,污染物排放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,当地环境功能基本能维持区域环境现状。本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“三同时”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,从环保角度看,该项目是可行的。
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、范围和期限

1、对象和范围

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
2、主要事项

(1)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

(2)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

(3)对建设项目的意见、看法或要求

(4)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

3、公开的方式和时间

本次公示采取社区、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18年6月11日~2018年6月25日
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

公众(个人或团体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至2018年6月8日止)以信函、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企业所在地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联系,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,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。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。环评单位将在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
1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(1)单位名称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

(2)单位所在地: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99号

(3)联系人:程工      联系电话:86168980转8930

2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
(1)单位名称: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(2)单位所在地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14幢7-10层

(3)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

(4)联系人:陈工     联系电话:88212397

3、企业所在地管理部门联系方式

(1)单位名称: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
(2)联系电话:86138322

(3)地址:余杭区超峰东路2号

4、审批部门联系方式

(1)单位名称: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

(2)联系电话:0571-89163927

(3)单位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265号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

八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
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,在环评单位网站(http://www.zjhby.com/)公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示发布单位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

公示发布时间:2018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