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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(副产品)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2006[28]号)和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(2018年修改)》(省政府令第36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。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、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、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(副产品)项目。
2、建设单位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。
3、项目性质:扩建。
4、建设地点: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99号。
5、项目建设规模:项目主要采用天然药材、乙醇、水为原料,经过提炼、除杂、酶解、干燥等技术或工艺,购置提取罐、离心机、浓缩器、酶解罐等国产设备。项目建成后,形成年产150t食品类提取物和30t食用植物油副产物能力。其中提取物包括食品类(肽粉)(产品代号:GF159)100吨/年;食品类(蛋白粉)(产品代号:GF157)、食品类(肽粉)(产品代号:GF157APE)、食品类(醣类)(产品代号:GF157APS)共50吨/年,并且产品代号GF159的食品类(肽粉)的原料为核桃,生产前需先将仁进行压榨,此过程产生食用植物油副产物。产品具有降血脂、增强记忆力、抗疲劳、抗雾霾等功效。利用原有土地、原有厂房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环境 要素 |
保护对象 |
方位 |
与厂界最近距离(m) |
规模 |
保护级别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空气 |
红丰社区杨树河 |
W |
36 |
约170户 |
空气环境二级 |
星光社区e世纪长岛绿园 |
W |
320 |
约150户 |
||
红丰社区 |
S |
400 |
约70户 |
||
红旗社区 |
SE |
480 |
约200户 |
||
胡桥社区 |
E |
510 |
约300户 |
||
星光社区红枫苑 |
SW |
640 |
约1000户 |
||
横塘社区 |
NW |
720 |
约200户 |
||
工农社区 |
N |
790 |
约1500户 |
||
双林社区 |
E |
1200 |
约2000户 |
||
费庄社区 |
NE |
2100 |
约1000户 |
||
声 |
红丰社区杨树河 |
W |
36 |
约170户 |
声环境2类,沿红丰路第一排为4a类 |
厂界 |
-- |
-- |
-- |
南侧、西侧4a类其它2类 |
|
水 |
亭址港 |
E |
紧邻 |
宽约20m, 工业用水区 |
水环境Ⅳ类 |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1、废水
项目各类生产、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GB8978-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三级标准后,纳入区域污水管网,送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,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。
2、地下水
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,生产废水均有效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,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。企业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,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。此外,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也须做好防渗措施,并设置截流沟。在做好以上措施的情况下,类比同类企业,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。
3、废气
项目乙醇、粉尘等废气通过收集、治理达到GB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中的二级标准等相应排放标准排放。
经预测分析,本项目投产后,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。本项目实施前后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,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GB3095-19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等相应标准要求。
4、噪声
项目营运后,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,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的相应标准;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。
5、固体废物
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,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。
6、环境风险
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排放。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,将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。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
1、废水治理措施: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、污分流制;生产、生活污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纳管标准后,废水纳管排放。
2、地下水治理措施:废水处理池:根据HJ610-2016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》,项目可采取分区防控措施,采取防渗措施,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≥6.0m,K≤1×10-7cm/s。危废暂存间: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≥1.5m,K≤1×10-7cm/s;生产厂房:一般地面硬化。
3、废气治理措施:
喷雾干燥废气与浓缩不凝废气,配套设置完善的废气收集系统,各类工艺废气经分质收集后,根据废气特性采用旋风除尘、水喷淋等处理措施予以处理,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。
4、噪声治理措施: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,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、降噪措施,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,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。
5、固体废物处理措施: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,不外排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。
6、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: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、运输、储存、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,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,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,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,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。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根据环境影响报告的初步分析,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,也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,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,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,污染物排放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,当地环境功能基本能维持区域环境现状。本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“三同时”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,从环保角度看,该项目是可行的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、范围和期限
1、对象和范围
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2、主要事项
(1)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
(2)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
(3)对建设项目的意见、看法或要求
(4)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
3、公开的方式和时间
本次公示采取社区、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8年6月11日~2018年6月25日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
公众(个人或团体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至2018年6月8日止)以信函、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企业所在地管理部门、环保部门联系,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,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。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。环评单位将在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1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(1)单位名称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
(2)单位所在地: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599号
(3)联系人:程工 联系电话:86168980转8930
2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(1)单位名称: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(2)单位所在地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14幢7-10层
(3)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
(4)联系人:陈工 联系电话:88212397
3、企业所在地管理部门联系方式
(1)单位名称: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(2)联系电话:86138322
(3)地址:余杭区超峰东路2号
4、审批部门联系方式
(1)单位名称: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
(2)联系电话:0571-89163927
(3)单位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265号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
八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,在环评单位网站(http://www.zjhby.com/)公开。
公示发布单位:杏辉天力(杭州)药业有限公司
公示发布时间:2018年6月8日